*ST巴士向两名投资者赔付近2806万元

近日,*ST巴士(002188)公告称收到杭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

据公告显示,原告投资者李某华、胡某分别诉*ST巴士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杭州中院于2020年8月10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公司在调解协议生效后向上述两位投资者赔付近2806万元。

此外,截至*ST巴士披露2021年度报告,公司对上述两项诉讼计已提预计负债5625.96万元。本次调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影响公司损益2820万元。

2020年4月,*ST巴士因虚假陈述受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正面临投资者的索赔。经查明,*ST巴士全资子公司巴士科技在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对其部分经营业务确认收入,累计虚增2017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4393.64万元。巴士科技纳入*ST巴士合并报表范围后,导致*ST巴士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7月4日,*ST巴士对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更正并公告。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投资者诉*ST巴士索赔案已获得杭州中院一审胜诉判决后,*ST巴士不服,提起上诉。日前,浙江省高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鉴于二审法院已经支持了投资者的诉求,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凡在2017年4月29日至2018年4月26日期间买入*ST巴士,并在2018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目前该案仍在索赔时效中,律师将继续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1月28日盘后,*ST巴士同时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ST巴士在公告中表示,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为2.74亿元,归母净利润约为1.49亿元,扣非净利润为617.44万元,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已消除等。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2月7日,针对*ST巴士发布的2021年年报,深交所下发了问询函,要求公司对11个事项进行说明。其中,由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对*ST巴士2020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深交所要求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说明2020年度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涉及的事项在本年度影响是否均已消除。

截至记者发稿时,*ST巴士暂未回复上述问询函,其在2月22日披露的延期公告中表示,鉴于所涉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经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回复本次问询函。公司争取于2022年3月7日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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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lo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