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造假面纱被揭开 此类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

仁东控股(002647)日前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两项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经查明,仁东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2019年年度报告计提坏账准备数额不准确;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

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仁东控股二级子公司合利保理从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处借款18000万元,到期日为2020年11月7日,到期后未能清偿,续贷协议于2021年1月31日签订。仁东控股应当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但仁东控股未予及时披露,直至2021年4月才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仁东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兼代董秘霍东,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王石山,分管保理业务的副总经理黄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50万元、50万元罚款。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0年4月28日到2021年7月14日期间买入仁东控股,并在2021年7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11月之前,仁东控股股价大幅上涨。此后,仁东控股股价“闪崩”,在两个个多月时间里,其股价从64.72元/股跌至6.98元/股。期间,仁东控股股价连续录得14个跌停。

2020年12月,证监会对存在操纵仁东控股股票价格等违法行为的田文军处以280万元罚款。2021年9月,证监会对控制83个证券账户操纵仁东控股股价的当事人景华处以500万元重罚。

基本面上,仁东控股依然不容乐观。据此前仁东控股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亿元至2亿元,上年同期亏损3.74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1亿元至2.1亿元,上年同期亏损4.03亿元。

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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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uc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