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变身”*ST中潜 董事长离职不影响投资者索赔

日前,中潜股份有限公司(300526)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25亿元,较2020年度下降84.72%;202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43亿元,较2020年度亏损减少24.49%。

此外,因公司2021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值,以及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2022年4月25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中潜股份”变更为“*ST中潜”,证券代码仍为300526。

受上述消息影响,*ST中潜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6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截至发稿时,公司股价为每股6.02元。而*ST中潜股价在2020年4月曾达到过182.77元/股。

屋漏偏逢连夜雨!4月28日,*ST中潜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韩正海的书面辞职报告,韩正海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因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对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上市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后,责任主体还是该公司,不会对投资者索赔产生任何影响。

2021年8月31日,*ST中潜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因虚增营业利润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收购大唐存储项目披露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等违法行为。因此,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分别给予了责令改正、警告及罚款的处分决定。

行政处罚的下达,意味着*ST中潜投资者索赔诉讼的正式启动。根据《证券法》和虚假陈述相关司法解释,刘鹏律师认为,中潜股份索赔区间可基本确定为,凡是于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10月20日期间买入中潜股份股份,并在2020年10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而亏损的投资者。律师表示,上述区间内利益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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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