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涉嫌信披违规拟被罚 沙钢股份投资者能索赔吗?

因涉嫌信披违规,沙钢股份(002075)控股股东沙钢集团被证监会立案调查。5月10日晚间,沙钢股份发布公告称,沙钢集团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沙钢集团涉嫌违法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张家港保税区锦麟丰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麟丰泰”)借用孙廉洁证券账户,孙廉洁出借本人证券账户供锦麟丰泰使用;二是,沙钢集团及锦麟丰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关于沙钢集团及锦麟丰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方面,沙钢集团第一副总会计师尉国实际管理锦麟丰泰,沙钢集团与锦麟丰泰为一致行动人。沙钢集团隐瞒其与锦麟丰泰的一致行动关系,导致沙钢股份2019年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锦麟丰泰通过孙廉洁证券账户,于2020年5月26日至6月29日卖出2451.51万股“沙钢股份”,占沙钢股份总股本的1.1%。沙钢集团和锦麟丰泰未将持股减少1%的情况告知沙钢股份及时公告。

证监会认为,锦麟丰泰借用孙廉洁证券账户、孙廉洁出借本人证券账户供锦麟丰泰使用,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分别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行为”和“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行为”。

同时,沙钢集团隐瞒其与锦麟丰泰的一致行动关系,导致沙钢股份2019年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持股比例减少1%时未告知上市公司及时公告,构成《证券法》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隐瞒相关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行为”。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拟决定:对沙钢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锦麟丰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沙钢集团董事长沈彬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尉国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孙廉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虽然沙钢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此次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不涉及上市公司。但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20年3月31日至2021年11月2日期间买入沙钢股份,并在2021年11月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2021年,沙钢股份实现营业收入为184.87亿元,同比增长28.14%;归母净利润为11.12亿元,同比增长71.25%。

值得注意的是,沙钢股份虽然业绩大幅上升,但近两年来,股价自2020年11月份创出16.80元的最高价后,沙钢股份一直处于震荡下跌的态势,截至目前,公司股价已较彼时的最高点累计跌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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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lo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