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圣股份索赔案诉讼时效将于9月到期 年报被深交所问询

5月17日,深交所针对三圣股份(002742)2021年年报出具了《问询函》,并要求公司在2022年5月31日前就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

其中,深交所在对三圣股份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给三圣股份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审计报告日,三圣股份公司及相关人员虽已清偿占用资金,但尚未收到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就前述资金占用事项的相关调查通知或处理意见,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公司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内容包括亏损金额重大、有息负债远高于非受限货币资金、存在合同纠纷、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兑付、欠付员工工资、欠缴社保和税费等情况。同时,三圣股份《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显示,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凌驾于公司内部控制之上的缺陷。

与此同时,年报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三圣股份第一大股东潘先文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司法冻结16593413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7.69%,占公司总股本的38.41%;潘先文的一致行动人潘呈恭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数额为26,155,61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6.05%。

深交所要求公司列表说明上述质押股份所对应的质权人,是否存在逾期的情况,并说明潘先文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履约能力和追加担保能力、是否存在平仓风险、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股份质押和冻结事项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稳定性等方面的影响。

对于报告期末三圣股份对外担保余额达到18.42亿元,占净资产比例达164.31%这一情况,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被担保方目前的经营情况、资产规模及资信状况,对公司是否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并说明公司是否就关联担保相关风险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同时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除上述情况外,三圣股份还官司缠身。2019年遭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公司在同年的9月12日又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证监会处罚下达之后,有投资者随即以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向重庆市第一中院提起索赔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三圣股份案索赔时效将于2022年9月12日到期,目前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仍可起诉索赔。凡是在2018年5月16日至2019年3月29日(含当天)期间买入三圣股份,且于2019年3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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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