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新材拟定增或致控制权易主 律师:变更实控人不影响投资者索赔

继一个月前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后,新纶新材控股股东侯毅或将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

5月23日,新纶新材发布公告称,拟筹划向特定对象(含自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非公开发行股份,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特定对象将获得公司20%至25%的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同日,新纶新材股票停牌。

企查查数据显示,侯毅为新纶新材实控人、最终受益人,其持有公司21.34%的股份。资料显示,今年3月以来,侯毅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两度被法院强制执行,累计执行标的金额达到4.39亿元。

除了身负数十条司法风险外,侯毅还有3条行政处罚信息,这源于新纶新材此前的信披违法违规一事。

2019年6月25日,新纶新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2020年5月21日,证监会向新纶新材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等问题,公司、侯毅及相关责任人被分别处罚。

而侯毅之所以收到前述深圳中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也系该信披违法违规事件所致。

信披违法违规事件的负面影响远不止于此。2021年10月以来,新纶新材高管不断增持公司股票,彰显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然而投资者并不买账,自增持公告发布之日算起,公司股价累计下跌已超过30%。

鉴于新纶新材已被行政处罚,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凡是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间买入新纶新材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无论在2019年6月26日之后是否卖出,均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88)报名,参与索赔。

赵敬国律师同时强调:“即使实控人变更,也不会影响投资者后续索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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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uc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