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诉ST中捷案已被杭州中院受理 律师明确可索赔区间

日前,ST中捷(002021)披露,公司于6月16日收到杭州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文件。

据《应诉通知书》显示,杭州中院已受理原告投资者吕某诉ST中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投资损失34.65万元,并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ST中捷表示,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投资者诉ST中捷一案源于2020年1月15日,ST中捷(002021)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2021年2月4日,ST中捷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该决定书中,证监会认定ST中捷信息披露违规违法,并对被告给予相应处罚。

对于ST中捷的违法事实已经明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凡在2015年11月26日至2018年6月5日期间买入ST中捷股票,并在2018年6月6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ST中捷于2022年4月8日再次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6月8日盘后,公司发布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日,相关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目前尚不清楚ST中捷此次被查的具体原由,但这已是公司近三年来第二次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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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uc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