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胜诉受损投资者勿忘继续索赔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002370)诉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高峰”)原股东Green Villa Holdings Ltd.及其实控人任军所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事宜一案近日有了判决结果。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被告任军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亚太药业支付补偿金25638.04万元,并支付自2021年6月1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二计算的违约金,同时驳回原告亚太药业其余诉讼请求。亚太药业同时披露,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该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亚太药业或许未曾料到,曾被寄予厚望的对上海新高峰的收购,竟在此后掀起滔天巨浪,并绵延至今。2015年,亚太药业斥资9亿元将从事医药研发外包服务(CRO)业务的上海新高峰纳入麾下。在度过短暂的甜蜜期后,上海新高峰便陷入失控状态。

2016年至2018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约为4.5亿元,虚增营业成本约为2.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约为1.7亿元。上述财务数据纳入亚太药业合并报表后,导致亚太药业相关年度财务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浙江证监局随后向亚太药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混乱造成的损失,不应由投资者买单,凡于2017年4月22日至2019年12月24日期间买入亚太药业,并在2019年12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88)报名,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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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uc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