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程科技索赔案获法院受理 这类投资者仍可报名参与

7月7日,惠程科技(002168)公告称,因相关财报中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2022年4月30日,惠程科技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追溯调整2017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上述更正事项反映出公司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惠程科技在2021年1月29日曾自曝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经初步查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惠程科技控股股东中驰惠程及其关联方丰帆投资等非经营性资金占款累计37082.91万元,截至2021年1月28日已归还6900万元,余额为30182.91万元。2021年3月25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归还上述资金。

2021年7月,深圳证监局对惠程科技、公司实控人汪超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公司多次通过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提供资金给汪超涌控制的公司使用,但公司在2019年年报中披露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最新司法解释,惠程科技已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凡在2019年9月30日至2021年1月28日期间买入惠程科技,且在2021年1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日前,由吴立骏律师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惠程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被深圳中院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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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en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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