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澄星再收证监会罚单 仍存退市风险

7月11日晚间,*ST澄星(600078)公告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ST澄星、澄星集团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关联交易未信息披露;二、未按规定披露相关诉讼、仲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拟决定:对*ST澄星、澄星集团及相关当事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具体来看,2020年,澄星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非经营性占用*ST澄星资金累计发生375391.23万元,累计归还164980.42万元,期末余额为210419.81万元。该资金占用占*ST澄星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8.39%。*ST澄星在经派出机构和交易所监管问询后,仅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澄星集团对*ST澄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在2020年中期报告和相关临时报告中予以披露。

此外,2021年4月10日之前,澄星集团隐瞒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导致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31期间,*ST澄星有4起诉讼、仲裁累计涉案金额8418.24万元,在达到披露标准后未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也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鉴于证监会预罚单已下达,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9日期间买入*ST澄星,并在2021年4月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是*ST澄星首次因信披违规被处罚,2019年2月,公司就已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除将面临投资者索赔外,*ST澄星还存在退市风险。公司已于2022年5月5日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交所同意,将触及退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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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uc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