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行政处罚落地 哪类投资者可参与诉讼索赔?

沙钢股份(002075)于7月12日盘后披露,控股股东沙钢集团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11月3日,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对沙钢集团、锦麟丰泰信息披露违法、锦麟丰泰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及孙廉洁出借证券账户由他人使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目前,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孙廉洁出借本人证券账户供锦麟丰泰使用,沙钢集团隐瞒其与锦麟丰泰的一致行动关系,导致沙钢股份2019年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外,沙钢集团持股比例减少1%的情况未告知沙钢股份且并未及时公告。

鉴于上述事项,证监会决定对沙钢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合计罚款250万元;对锦麟丰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合计罚款80万元;对3名相关责任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罚款,罚款总金额为560万元。

虽然沙钢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此次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但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凡在2020年3月31日至2021年11月2日期间买入沙钢股份股票,并在2021年11月3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沙钢股份6月29日公告称,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淮钢公司、淮钢公司子公司江苏利淮购买了理财产品共计11.79亿元;同时,上述公司赎回了前期购买的已到期理财产品共计9.7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总金额共计628030万元。业内人士分析表示,沙钢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说明公司的账面资金相对充裕,权益受损投资者可积极参与索赔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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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enm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