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信披违规收警示函 投资者索赔仍在进行中

7月23日,劲嘉股份(002191)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劲嘉股份实控人、董事长乔鲁予于2022年3月31日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公司董事、总经理侯旭东于2022年4月1日签收相关通知书后,未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导致劲嘉股份直至2022年4月15日才披露上述事项。

深圳证监局指出,劲嘉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侯旭东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劲嘉股份、侯旭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针对上述事项,劲嘉股份曾在公告中表示,侯旭东考虑因乔鲁予不参与公司具体经营管理,其个人判断乔鲁予被立案调查事项与公司无关且不影响董事长正常履职,故未向公司董事会报告。2022年4月14日,由于董事长乔鲁予未能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侯旭东认为董事长乔鲁予已无法正常履职,因此向董事会报告上述事项。

自劲嘉股份公布实控人、董事长被立案调查后,公司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停。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结合已知信息判断,劲嘉股份等信披责任主体已涉嫌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应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凡在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4日期间买入劲嘉股份,并在2022年4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据吴立骏律师介绍,投资者诉劲嘉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取得新进展,其代理部分劲嘉股份投资者向深圳中院提交起诉材料,已获深圳中院审核通过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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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uc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