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麻烦”不断 权益受损投资者勿忘索赔

日前,仁东控股(002647)因借款合同仲裁事项收到了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裁决书》。

2021年10月11日,仁东控股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仲裁通知》,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1年10月8日受理了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下称“申请人”)提交的涉及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的仲裁申请和财产保全申请。根据中信银行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公司相关资产采取了保全措施。

2022年7月14日,仁东控股收到《裁决书》,内容为,经过庭审等相关程序,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仁东控股应偿还申请人欠款本息合计约为3.92亿元;申请人对公司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90%的股权、郝江波持有的天津和柚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95%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天津和柚技术有限公司、郝江波、田文军、张永东、黎碧、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霍东对公司的上述欠款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仁东控股认为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处理该案过程中存在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公司对仲裁裁决结果不予认可,后续公司将采取包括司法手段在内的各种合法措施,切实维护权益。同时公司表示,不排除公司存在无法按期完成偿付的风险,导致公司承担逾期罚息、高额利息等相关责任,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据财务数据显示,预计仁东控股2022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亏损3500万元至7000万元,亏损幅度较上年同期有所扩大,主要原因为公司贷款逾期利息、违约金增加;另受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同比有所下降。

然而,仁东控股的“麻烦”远不止此。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年报虚假记载及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的违法事实,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均给予行政处罚。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从仁东控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那天起,便有受损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正式处罚的下达为投资者索赔提供了更有力的证据。凡是于2020年4月28日期间2021年7月14日期间买入仁东控股股票,并在2021年7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征集。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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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en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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