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盛违规担保被责令改正 受损投资者仍可索赔

ST三盛(300282)日前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8月5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林荣滨曹磊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8日,ST三盛子公司广东三盛智慧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银行存入的共计8亿元定期存单被陆续质押,以向珠海宏仕通贸易有限公司、珠海易富利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星盛实业有限公司及福建胜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合计7.57亿元的担保。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12月24日期间,广东三盛智慧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银行存入的共计10亿元定期存单被陆续质押,以向珠海宏仕通贸易有限公司、珠海易富利贸易有限公司、珠海星盛茂达贸易有限公司及福建三盛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提供9.5亿元的担保。

北京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未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制度,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也未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ST三盛、董事长林荣滨、财务总监曹磊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2022年4月27日晚间,ST三盛公告称,公司近期通过对银行存款等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公司或指定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但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公告日,公司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余额合计9.1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2.08%。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指出,ST三盛自曝存在巨额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情形,根据《证券法》及最新司法解释,受损的投资者可就该事项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索赔。

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0年12月23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买入ST三盛,并在2022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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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en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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