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投资者再迎胜诉判决 33人获赔871.58万元

8月15日晚,索菱股份(002766)公告称,公司近日陆续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起诉状》等涉诉材料,新增共计94名投资者起诉,涉诉标的金额约为1789.53万元。

同时,索菱股份收到多份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33位投资者诉讼标的金额总计为876.37万元,法院认定的赔偿金额总计为871.58万元。这意味着投资者的诉讼请求基本全部得到支持。

在部分判决中,除了索菱股份及部分高管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外,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被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索菱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已对投资者诉讼事项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本次公告的案件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因连续三年财务造假,2020年12月,证监会对索菱股份作出行政处罚。处罚下达后,多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深圳中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索菱股份经委托专业机构结合司法实践,通过整体分析与论证,经测算预估公司承担的整体损失额为7431万元。

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24日,深圳中院分别对部分投资者的诉讼请求作出《民事判决书》,认定投资差额损失在扣除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后,应由索菱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决金额为547.19万元。

此外,据索菱股份8月15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报显示,截至公告日,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案金额为3838.97万元。目前看来,索菱股份面临的投资者索赔还只是一部分。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索菱股份,并在2019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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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en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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