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精密又新增诉讼金额149万元 律师明确可索赔范围

日前,胜利精密(002426)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涉诉材料。根据上述材料显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张某斌和邱某兵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此次两位原告投资者请求法院判令公司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共计149.02万元。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今年9月21日,胜利精密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公告显示,证监会确认胜利精密的违法违规行为与其在2015年收购的子公司智诚光学有关。2016年至2018年,智诚光学通过虚开主营产品销售发票、虚假销售原材料、未及时入账原材料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虚减营业成本、虚增利润总额,导致胜利精密连续三年的年度报告共虚增营业收入43694.08万元、虚减营业成本22347.8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5408.44万元。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依法对胜利精密及相关责任人做出了行政处罚。

而在证监会向胜利精密下达处罚之前,已有投资者向公司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南京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目前,该部分案件均在审理中,涉案金额合计约为821.59万元。

此外,在10月27日之前,胜利精密(包括控股公司在内)还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5起,涉及总金额约为1348.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鉴于胜利精密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凡于2017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胜利精密股票,并在2020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具有索赔资格。适格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律师将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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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lo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