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珠索赔案已开庭审理 律师明确可诉讼范围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已有一批ST广珠(600382)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在广东中院线上开庭审理。当日,法庭对该部分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今年5月25日,ST广珠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以及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共1025万元罚款。

刘鹏律师表示,鉴于ST广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被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积极参加索赔登记,以免错过索赔机会。该索赔案登记条件为:凡是2017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广珠股票,并在2021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登记。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11月9日盘后,ST广珠发布公告称,公司分别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关于告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函告》。本次兴宁金顺安解除股份2400万股质押、兴宁众益福解除股份1200万股质押,且截至目前两者暂无后续质押计划。

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ST广珠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兴宁市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约为369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6.81%;合计质押股份数为23400万股,占合计持股数量的63.36%,占公司总股本的29.66%。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ST广珠虽然已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业绩仍差强人意。根据三季报财报显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总收入约为6.93亿元,同比下降51.84%,归母净利润约3.09亿元,同比下降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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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en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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