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源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 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及时诉讼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ST星源(000005)于日前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至此,该案件已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高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3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罚款。

据上述《告知书》显示,2016年12月,前海东方委托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向创意星源发放3.5亿元委托贷款,ST星源作为保证人,为创意星源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保证担保。由于创意星源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2019年9月8日,前海东方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创意星源偿还贷款本金及应付利息等合计3.87亿元,并请求保证人ST星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年11月7日,应前海东方财产保全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及冻结公司账面价值合计7.43亿元资产。

然而,ST星源时任董事局主席丁芃、总裁郑列列在知悉上述重大事件发生后,要求董事局秘书罗晓春暂不披露。

此外,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ST星源先后为丁芃提供10笔担保,为关联方春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提供1笔担保,担保金额合计2.42亿元。上述由ST星源提供担保借取的资金大部分供公司使用或者用于归还公司欠款。

经查明,ST星源未在2017年至2019年的年度报告中对上述担保情况予以披露,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同时,ST星源未及时披露相关担保事项,也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拟对公司及丁芃、郑列列等8名相关董监高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总计573万元的罚款。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建议,此前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及时维护自身合法利益。2018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星源股票,并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律师将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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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