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索赔案迎来开庭 公司不久前再被立案调查

近日,投资者起诉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步森(002569)”)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迎来开庭。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庭审中,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原被告双方对案件的‘三日一价’没有争议,但对本案投资者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述行为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以及本案是否存在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存在较大争议。”由于本次开庭系庭前谈话,所以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赵敬国律师提醒,该案件目前有三个索赔区间,分别为:

(1)于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6月4日期间买入ST步森股票,无论在2018年6月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

(2)于2017年9月10日至2019年8月27日期间买入ST步森股票,无论在2019年8月2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

(3)于2019年9月12日至2021年12月3日期间买入ST步森股票,无论在2021年12月4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

以上符合资格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88)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由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诉ST步森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源于公司今年6月收到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步森因未按规定履行股权转让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未及时披露与步森集团签订的《和解协议》,构成了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ST步森近年来频频在信息披露问题上“翻车”。除了今年多次收到监管函外,就在11月11日,公司又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件,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而此时距离公司上一次被行政处罚还不到5个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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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lo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