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索赔案新增81名原告 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12月12日盘后,*ST同洲(002052)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据公告显示,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法院已受理刘某妹等共81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此批诉讼请求合计金额约为1040.87万元。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021年7月8日,*ST同洲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通过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虚构销售收入这三种违法事实,导致其披露的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基于前述事实,投资者向公司依法提起诉讼索赔。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目前*ST同洲的索赔条件为:于2015年4月24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ST同洲股票,并在2019年10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征集。

值得注意的是,在三季报中,*ST同洲表示,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100%)于2020年5月25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止。由于公司未能与第一大股东袁明取得联系,故至今无法知悉冻结原因。

刘鹏律师提醒投资者,*ST同洲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仍在持续进行中,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尽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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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lo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