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被采取监管措施 此前因子公司违规或面临索赔

1月4日盘后,*ST长方(300301)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经查,*ST长方存在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全等问题,反映出公司在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4月30日,大华事务所对*ST长方2021年度财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而这一切均指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康铭盛。

2022年12月20日,*ST长方披露《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所涉风险事项调查报告的公告》。公告显示,经盘点核实,截至2022年9月30日康铭盛呆滞存货账面余额为2063.2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呆滞存货账面余额为1934.54万元。经测算2021年末康铭盛需要补计提1409.5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此外,康铭盛与客户约定的返利均已在2021年及以前年度按期结算,但康铭盛原管理团队未将业绩承诺期内已发生并支付的销售奖励费用冲减当期的应收账款。经核查发现,截至2021年末康铭盛虚增应收账款为3.38亿元,2020年末虚增应收账款3.1亿元。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ST长方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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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