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路通视信违规事项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该如何索赔?

路通视信(300555)于2022年11月30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至2022年12月30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用时仅一个月。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控人林竹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并同时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初步判断路通视信的索赔条件为: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买入路通视信股票,并在2022年12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具体时间段由法院认定为准。

据公告显示,经查明,路通视信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具体来看,路通视信2021年度发生资金占用金额为8650万元,占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63564.02万元)的13.61%;2022年1月至6月发生资金占用金额为4030万元,占2022年半年报净资产(64055.23万元)的6.29%。

路通视信表示,上述资金占用事项预计可以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及董事会将敦促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解决上述问题,消除该事项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若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完成全部还款并支付相应利息,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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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