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追讨损失未果 惠程科技又面临投资者索赔

近日,惠程科技(002168)对外披露了全资子公司喀什中汇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中汇联银”)所涉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告,喀什中汇联银不久前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高院”)送达的《受理通知书》。此前,在与上市公司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兵红箭”)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喀什中汇联银不服湖南高院作出的(2021)湘民终867号民事判决书,遂向法院申请再审。如今,湖南高院已立案审查。

早在2020年12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作出过一审判决,判令中兵红箭向喀什中汇联银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共计1473.86万元。但这与喀什中汇联银最初合计2408.65万元的涉诉金额的诉讼请求之间尚有一定差距。

喀什中汇联银及中兵红箭均不服一审判决。随后的2021年1月,喀什中汇联银向湖南高院提起上诉。但在2022年3月,湖南高院驳回了喀什中汇联银的诉讼请求。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喀什中汇联银认为背离了自己的合理预期,因此其向湖南高院提出再审申请。

目前,本案尚处于再审申请的审查阶段,喀什中汇联银的再审申请是否符合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条件,仍需待湖南高院作出裁定。惠程科技则表示,相关事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2022年11月,惠程科技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也遭到了投资者索赔维权。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凡于2019年9月30日至2021年1月28日期间买入惠程科技股票,无论在2021年1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以上符合资格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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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lo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