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索赔案投资者一审胜诉

据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昊华能源(60110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已有一审胜诉判决。

昊华能源因2015年至2018年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据此,赵敬国律师表示,凡于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昊华能源股票,并在2019年12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索赔。

据昊华能源披露的2022年半年报显示,截至财报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555名原告投资者起诉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约为1.15亿元。

近日,北京证监局网站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昊华能源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李岩、宋仁民。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费共计735万元(含税)。北京证监局对瑞华所关于昊华能源年报审计执业中未勤勉尽责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726414.99元,并处以3726414.99元的罚款;同时对两名相关人员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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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lo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