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资源收深交所问询函 索赔案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

日前,针对中润资源(000506)的重组,深交所向公司发出了问询函。

据中润资源于1月10日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预案》显示,公司拟以持有的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济南兴瑞商业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应收佩思国际科贸(北京)有限公司的债权,与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新金国际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置换。

针对“交易对方马维钛业成立于2017年,无实际控制人。马维钛业为控股型公司,持有新金公司51%股权及Mawei Exploration Limited全部股权。”等情况,深交所提出包括“请结合交易对方马维钛业穿透至自然人的股权结构,说明相关主体与中润资源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苏州联创鼎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朱一凡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协议约定或其他潜在利益安排。”等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济南中院已就部分投资者诉中润资源索赔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鉴于已有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判决,符合如下区间:于2016年7月13日至2018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中润资源股票,并在2018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范围以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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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lo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