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再收处罚告知书 投资者需注意索赔条件

3月22日晚间,ST榕泰(600589)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ST榕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一)ST榕泰2021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1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二)ST榕泰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

广东证监局指出,根据相关规定,ST榕泰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杨宝生组织实施ST榕泰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相关违法行为,组织起草ST榕泰对上交所2020年年度报告问询函虚假回复,知悉ST榕泰与河北银行等重大诉讼及诉讼进展情况,未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及后续进展进行披露,是上述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此,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ST榕泰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杨宝生给予警告,并处以42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董事郑创佳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同时,广东证监局还拟对杨宝生采取五年市场禁入措施。

这并不是ST榕泰第一次遭证监会行政处罚。2021年5月,ST榕泰因信披违规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针对ST榕泰两次违规行为,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ST榕泰索赔条件有两个:(1)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买入ST榕泰股票,并在2020年5月2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2)在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4月8日期间买入ST榕泰股票,并在2022年4月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据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亏损6亿元-9亿元,将连续四年出现巨额亏损。此外,若公司2022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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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