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山投资者获一审胜诉

ST天山(300313)投资者索赔案迎来新进展。近日,投资者诉ST天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收到乌鲁木齐中院一审胜诉判决。

该投资者因ST天山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投资损失,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乌鲁木齐中院认为,ST天山在资产重组阶段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亦构成虚假陈述,并具有重大性,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投资者损失。

根据法院判决,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醒投资者,凡在2017年8月14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买入ST天山,并在2019年1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向公司提起索赔的权利。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索赔。

此外,ST天山还面临着业绩压力。业绩预告显示,ST天山预计2022年度实现营收7000万元至8000万元,去年同期为10797.62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亏损3300万元至4200万元,亏损幅度有所扩大。

扫码报名索赔

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