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泽达中介机构被立案 或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3月31日晚间,东兴证券(601198)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在执行*ST泽达(68855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前,在2022年11月18日,证监会向*ST泽达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对*ST泽达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彼时,*ST泽达表示,根据《告知书》告知的违法违规情况,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如根据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截至今年4月1日,*ST泽达已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十九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还提及,*ST泽达存在业绩下滑的情况和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并同时存在委托理财投资本息无法收回、募集资金无法按期归还、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冻结、部分贷款逾期等风险。

作为*ST泽达保荐机构的东兴证券,在此刻被证监会立案,更凸显了监管部门坚持“一案多查”,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若证监会最终查明东兴证券在*ST泽达IPO项目上未勤勉尽责,依法应当与*ST泽达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ST泽达的违法事实,已有受损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22年3月17日收盘时持有*ST泽达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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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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