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法人变更不影响诉讼 已有一审投资者胜诉判决

4月11日,仁东控股(002647)披露,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卢奇茂,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仁东控股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还在继续推进,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投资者起诉权利。

仁东控股于2022年3月27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由此,引发大批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

近期,绍兴市中院对部分投资者诉仁东控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投资者胜诉判决,仁东控股需对投资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该案为示范性案件,后续平行案件将按生效示范依法处理,降低投资者诉讼风险。凡于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14日(含当天)期间买入仁东控股股票,并在2021年7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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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