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行政处罚落地 哪些投资者可向公司提起诉讼?

近日,海伦哲(300201)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公司2016年至2019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增利润总额0.77亿元、0.76亿元、0.86亿元、0.5亿元。此外,海伦哲亦存在未按期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情况。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海伦哲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数额不等罚款;同时对时任海伦哲副董事长杨娅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被证监局处罚,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挽回因此造成的投资损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凡是于2017年4月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10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日前,海伦哲股票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海伦”变更为“海伦哲”。公司表示撤销风险警示的原因系,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经消除,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业绩方面,据海伦哲2022年财报数据显示,公司去年实现营收约为10.24亿元,归母净利润约为0.73亿元。海伦哲还将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目标定为17亿元,较2022年增幅高达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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