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迎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 ST同洲或面临更多投资者索赔

日前,ST同洲(002052,原“同洲电子”)发布了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称一审判决公司向郭某某等7名投资者赔偿损失436.84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上述判决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案件尚未结案。而公司4月25日发布的另一份公告显示,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向盖某等38名投资者赔偿损失484.85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2021年7月8日,ST同洲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后,公司存在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虚构销售收入三项违法事实,导致其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由于ST同洲已收到多名投资者诉讼立案材料,加上法院对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投资者胜诉的一审判决,客观上有利于其他受损投资者通过诉讼获赔,向公司提起诉讼的投资者可能会进一步增加。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凡于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间买入ST同洲,且在2019年10月26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免费报名登记索赔,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该案件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4年7月8日,适格受损投资者可继续提出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ST同洲顺利实现“摘星”,避免了退市风险。根据公告,该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同洲”变更为“ST同洲”,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业绩方面,根据公司今年4月底发布的年报,ST同洲2022年营收约为2.55亿元、同比增加82.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为4757万元;而2021年营收约为1.3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为1.86亿元。此外,2023年一季报显示,公司营收约为9544万元,同比增加489.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为420万元;而2022年同期,营收约为16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为2108万元。对比来看,公司2022年全年以及2023年一季度均大幅减亏,营收明显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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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