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领年薪11倍罚单 卓锦股份面临投资者索赔

卓锦股份(688701)日前对外披露,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从被立案调查到正式被行政处罚算,期间用时仅有3个多月。

经查明,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2796.52万元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因此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同样领罚的还有卓锦股份的时任董事长卓未龙、时任财务总监姚群英、时任董事会秘书胡愚,以及时任董事王志宏。其中,目前仍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的卓未龙被罚金额为300万元,这相当于其2022年从公司领取的27.11万元的税前报酬的约11倍。不过,作为卓锦股份的实控人,卓未龙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市值已超过4亿元。

鉴于卓锦股份已被行政处罚,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凡于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0月30日期间买入卓锦股份股票,并在2022年10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或部分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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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