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遭一审判赔投资者逾1500万元 6月9日还有开庭

日前,广州浪奇(000523)发布投资者诉讼案件进展公告,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对57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广州浪奇向原告丁某某等57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合计约为1509.23万元。另据公告,公司还面临着多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起诉。

而广州浪奇正在筹划与控股股东轻工集团进行重大资产置换,此前还引起过市场关注,5月15日股价“一字”涨停并创2个月新高,5月16日一度涨停。

不过公司曾表示,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对投资者索赔损失可能产生的债权已进行了预留,将按照重整计划中规定的普通债权的清偿方案予以清偿,投资者索赔事项对公司后续资产置换事项不构成重大影响。

上述投资者索赔源于广州浪奇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广州浪奇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存货,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3、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会行政处罚下达后,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随着启动投资者索赔诉讼程序,已有多批投资者向广州浪奇索赔,最新一批代理的广州浪奇44位投资者已收到法院开庭通知,定于2023年6月9日开庭。

谢保平律师表示,凡于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间买入广州浪奇股票,且在2020年9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该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4年12月20日。同时,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未参与索赔的适格投资者可以继续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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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