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兴菌业证券虚假陈述案部分已开庭审理 工商信息变更不影响投资者起诉

近日,众兴菌业(002772)发布公告称,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众兴菌业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还在继续推进,公司法定注册资本变更不影响投资者起诉。

据公告披露,众兴菌业于近日收到兰州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涉诉材料。根据材料显示,沈某某等59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约为713.64万元(不含诉讼费用)。该部分案件已于5月8日开庭审理。

2022年4月,众兴菌业及相关当事人因未及时披露收购意向的终止公告,先后收到监管部门的处分决定和监管函。

经查明,2021年6月21日,众兴菌业披露《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称,拟以现金方式向刘见、刘良跃收购其二人持有的贵州茅台镇圣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21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终止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称,因市场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2021年8月25日决定终止本次收购,随即与交易对方就终止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直至披露日,双方就终止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深交所在通报批评处分决定中指出,众兴菌业的未及时披露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该公司董事长高博书、总经理刘亮和董事会秘书钱晓利等多位高管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同样违反了相关规定,对该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刘鹏律师表示,众兴菌业上述事项已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于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10月15日期间买入众兴菌业股票,并在2021年10月1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帮助投资者向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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