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獐子岛5月30日起“摘帽” 投资者索赔案诉讼时效即将到期

5月26日晚间,ST獐子岛(002069)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30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獐子岛”变更为“獐子岛”。

ST獐子岛表示,2023年4月27日,年审会计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

2023年5月26日,深交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29日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3年5月30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恢复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此外,需要投资者注意的是,ST獐子岛正因证券虚假陈述被投资者诉讼索赔。2020年6月23日,因ST獐子岛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信息披露违规,证监会对相关责任主体作出行政处罚。

据ST獐子岛2022年年报显示,公司自2020年起累计收到776起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涉诉金额合计12959万元,截至目前累计支付和解款和判决赔偿款共计4410万元,案件诉讼时效将于2023年6月25日届满。

基于法院判决,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于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2月9日期间买入ST獐子岛股票,并在2018年2月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仍可向公司索赔。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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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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