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投资者索赔案进入倒计时 律师提醒诉讼时效仅剩3个多月

2021年7月16日,因存在虚假陈述行为,辉丰股份(002496)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向224名投资者赔偿8700余万元,这起江苏省首例证券普通代理人诉讼案在当时引起了广泛关注。近两年过去了,辉丰股份投资者索赔案也进入了倒计时。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提醒投资者,该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3年9月26日,有效期仅剩3个多月。

2019年12月24日,辉丰股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辉丰股份2016年年报、2017年一季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辉丰股份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关于环保事项的披露与事实不符;3、辉丰股份关于公司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辉丰股份因虚假陈述给众多股民造成了损失,在证监会对辉丰股份的信息披露违法作出行政处罚之后,诸多投资者向辉丰股份提出民事索赔。

谢保平律师表示,目前,南京中院已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后续继续参与索赔的适格投资者获胜概率将大大提升。凡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19日间买入辉丰股份股票,且在2018年4月2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依法向公司提起索赔,切勿错过此次挽损机会,而且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业绩方面,辉丰股份2023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6261.44万元,同比下降2.33%;归母净利润1071.11万元,同比下降46.33%;扣非净利润-83.05万元,同比下降1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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