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业绩靠造假“撑门面”的航天动力遭罚 受损投资者可以这样索赔

因多年定期报告的虚假记载,在被立案调查近10个月之后,航天动力(600343)于6月2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行政处罚,除责令改正和警告外,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拟合计被罚1180万元,而责任人之一的郭新峰还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的措施。航天动力的此次领罚,令受损投资者索赔成功率进一步提升。

在业绩下滑的背景下,为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达到股东考核要求,航天动力经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后,于2016年以贸易方式参与隋田力专网通讯业务。2016年至2020年,航天动力及其子公司航天节能开展的智能数据模块业务属于专网通信贸易业务,但该项业务属于隋田力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的一个环节。与隋田力合作期间,航天动力不参与产品加工、仓储及运输环节,不具有交易标的的控制权,不承担交易的售后责任,交易标的从供应商直接运输至客户,交易标的实质是没有实际的第三方市场或使用价值的通讯设备,除融资性贸易外,航天动力实际为交易的资金通道方。航天动力开展的专网通信贸易业务,相关交易均为虚假、不具有业务实质,虚增收入、利润,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经调查,2016-2020年年报,航天动力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4.35亿元、8.54亿元、7.72亿元、16.60亿元和8217.08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4.09%、46.38%、40.92%、62.59%和6.58%,该项业务当期利润分别为788.03万元、1977.61万元、1871.30万元、1353.23万元和1223.17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0.66%、73.84%、50.38%、14.33%和36.01%,导致其披露的2016-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其在2020年披露的临时公告也存在虚假记载。

对此,证监会拟决定责令航天动力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0万元;对相关7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5万元-200万元不等罚款合计580万元。另外,证监会认定郭新峰作为时任航天动力董事、总经理,与隋田力进行过直接商洽,是航天动力与隋田力初始建立业务关系的主要决策人,是航天动力以垫资方式和2016年无实物流转方式参与隋田力专网通信业务的主要决策人,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拟对郭新峰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骆意律师解释称,凡2017年3月30日至2022年8月11日期间买入航天动力,且在2022年8月1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提出索赔,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29日,航天动力发布2022年年报和2023年一季报,根据定期报告,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2.75亿元,同比增加4.02%;净利润亏损约为3996万元;而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营收约为1.47亿元;净利润亏损约为1220万元,仍未走出亏损状态。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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