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与相关债权人签署留债协议 投资者索赔仍在进行中

6月7日,海航控股(600221)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子公司已根据救助贷的具体留债分摊方案,与相关债权人就188.15亿元救助贷款债权完成留债协议的签署。后续海航控股及子公司新华航空、山西航空、北部湾航空、福州航空、海航技术、乌鲁木齐航空、祥鹏航空、长安航空等留债主体将根据《重整计划》及相关留债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海航控股表示,上述事项为执行《重整计划》的安排,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妥善解决历史债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此之外,海航控股还因信披违规面临投资者的诉讼索赔。

2022年9月1日,海航控股因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曾点名指出,海航控股等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系列案,是一起控股股东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典型案例。

此外,海航控股在今年4月28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2018年至2020年涉嫌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8年8月30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买入海航控股或海航债券,并在2021年1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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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