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第二大股东不断减持 索赔案诉讼有效期不足30天

金花股份(600080)近期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大股东世纪金花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结合的方式在六个月内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超过398.2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7%)。截至公告披露日,世纪金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267.2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07%。

就在6月,世纪金花刚刚完成一轮减持。据金花股份披露,自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世纪金花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32.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

2023年一季度,金花股份业绩有所下滑。报告期内,公司营利双降,实现营收1.08亿元,同比下降9.18%;实现归母净利润468.09万元,同比下降49.56%。

与此同时,投资者对金花股份的索赔仍在进行中。2020年8月4日,陕西证监局向金花股份及相关责任人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由此,投资者便开始以金花股份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

金花股份于近日收到西安中院《民事判决书》,涉及192名自然人投资者,一审民事判决公司作为被告对192起案件赔付金额2180.38万元(含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该案诉讼有效期已不足30天,投资者必须在诉讼时效内主动发起索赔才有机会获得赔偿。索赔区间还是和之前一样,于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金花股份,并在2020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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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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