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源证券虚假陈述案被选定为示范案件 诉讼时效内仍可参与索赔

日前,ST浩源(002700)发布公告称,公司的股东胡中友收到民生证券发来的《股东股票质押业务违约处置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提示胡中友持有公司的股份近期将被违约处置。

《告知函》所述主要内容为,胡中友与民生证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截至2023年6月9日,胡中友待购回融资本金约为3111.6万元,由于协议到期未归还融资款项,民生证券计划近期执行违约处置操作,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大宗交易卖出以及协议约定的其他方式,具体的处置数量和金额以民生证券实际执行结果为准。

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胡中友持有ST浩源股份1592.4万股,其中质押股份1592.33万股。

除股东股票质押业务将被执行违约处置操作外,ST浩源因信披涉嫌违法违规而而遭受投资者诉讼索赔案也同样被市场关注。

5月15日,乌鲁木齐中院发布《“浩源天然气”证券虚假陈述案示范案件选定告知书》,公告选定案号为(2022)新01民初474号的案件作为ST浩源系列案的示范案件。据公开消息显示,ST浩源证券虚假陈述案中此前已有调解获赔案例。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目前该案还在诉讼时效内,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尽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凡于2019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13日期间买入ST浩源股票,并在2020年4月13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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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