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两次被证监会处罚 这些投资者可索赔

日前,*ST榕泰(600589)发布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2023年6月6日,公司收到债权人云凯化工的《告知函》,云凯化工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揭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揭阳中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文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此外,*ST榕泰股票因2022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揭阳中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ST榕泰因信披违法违规两次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面临着投资者的索赔。2021年5月13日,*ST榕泰因信披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1、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2、相关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3、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相关情况。2023年4月19日,*ST榕泰再次因信披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榕泰存在2021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1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以及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

基于以上查明的两次违法事实,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给投资者提供了两个可索赔时间段,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受损投资者均可向*ST榕泰提出索赔:1、2019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20日之间买入*ST榕泰股票,且在2020年5月2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4年5月10日;2、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间买入*ST榕泰股票,且在2022年5月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5年5月1日。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依法向公司提起索赔,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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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