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索赔时效将于9月到期 示范案件投资者二审胜诉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原东方金钰,600086)虽已退市,但投资者诉东方金钰索赔案仍在诉讼期内。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该案诉讼时效将于2023年9月到期。

东方金钰财务造假案,曾被证监会列入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之一。证监会称,东方金钰财务造假案,系一起上市公司虚构业务的典型造假案件。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东方金钰为完成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业绩指标,伪造翡翠原石采购、销售合同,控制19个银行账户伪造采购、销售资金往来,累计虚构利润3.6亿元。

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1月29日,深圳中院对投资者诉东方金钰证券虚假陈述案示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东方金钰实际控制人赵某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其余被告分别承担全部及20%连带责任。2023年4月,广东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全体被告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法院判决,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7年4月18日至2019年1月18日期间买入东方金钰,并在2019年1月1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仍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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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