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资源中报预计由盈转亏 部分投资者索赔二审胜诉

中润资源(000506)日前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800万元-8500万元,同比由盈转亏,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7元-0.09元。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司的有息负债形成的财务费用较高;公司子公司斐济瓦图科拉金矿技术改造仍在进行中,产量未达预期,同时黄金生产成本中占比最大的燃油仍处于较高价格水平,采购成本居高不下,导致本期亏损。

此外,中润资源近期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杭州汇成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9.02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中润资源控制权发生变更。

值得关注的是,中润资源正面临着投资者索赔诉讼,该案件起源于证监会的立案调查。2021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证监会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6年5月,中润资源分别向崔某、刘某庆、疏某倩、国金聚富、鼎亮汇通、上海翊芃借款,合计40000万元,截至2016年7月11日,上述借款中有27500万元借款本金到期未清偿,中润资源在借款到期前未能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书面文件,已构成违约,且上述本金金额占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9.16%。截至2017年6月30日,崔某、刘某庆、国金聚富同意的展期届满,鼎亮汇通的借款也已到期,但中润资源仍未能偿还这4个债权人合计30000万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也未在该日前取得债权人同意再次展期的书面文件,再度发生债务到期未能清偿事项。这30000万元借款本金占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32%。中润资源本应及时披露上述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但公司却迟至2018年4月27日才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目前,中润资源部分投资者索赔案件已获法院二审判决,投资者胜诉。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投资者一审二审胜诉,后续索赔更有保障。凡在2016年7月13日至2018年4月26日间买入中润资源股票,且在2018年4月27日(含)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依法向公司提起索赔。该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4年12月26日,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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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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