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已有投资者索赔二审胜诉 案件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3年12月10日

不久前,索菱股份(002766)发布今年上半年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1-6月公司净利润为200万元至300万元,同比减少98.24%至98.83%。而此前其财务数据表明,索菱股份近年来业绩持续承压——2018年至2021年,公司扣非净利润连亏四年,2022年扣非净利润仅为0.01亿元。

需要指出的是,索菱股份目前正遭投资者索赔,而事发起源于其数年的受罚。2020年12月10日,索菱股份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证监会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索菱股份《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索菱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3、索菱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此后,众多投资者通过深圳中院对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公司2022年年报中对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了说明。公司表示,深圳中院分别对部分投资者的诉讼请求作出《民事判决书》,认定该案原告的投资差额损失在扣除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后,应由公司承担赔偿金额。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最终结果维持原判。截至报告批准日,共有581名投资者向深圳中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其中,深圳中院已裁定准许18名原告撤回起诉。其余563名投资者起诉金额共计约为7201.39万元;目前已有411名(涉及起诉金额4747.63万元)最终判决金额为4624.09万元(含案件受理费),152名(涉及起诉金额2453.76万元)尚未判决。对于上述因虚假陈述导致的投资者索赔形成的债权,经法院判决后,根据深圳中院裁定批准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按照普通债权的调整和受偿方案调整和受偿。

目前,索菱股份投资者索赔案仍在进行中,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骆意律师表示,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索菱股份股票,且在2019年4月30日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免费报名登记索赔。该案件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3年12月10日,目前来看剩余时间已不足5个月。

另外,今年6月22日深交所向索菱股份发出了关注函,要求其对是否通过虚假债务豁免规避退市等作出说明。据关注函,根据索菱股份在2020年2月3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部分债务豁免协议的公告》,公司与霍尔果斯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摩山”)于2019年12月30日签订《债务处置协议》,霍尔果斯摩山同意减免公司1400万元债务,该债务豁免相应减少当期利息费用。2023年6月21日,索菱股份披露《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民事判决书的公告》称,公司与霍尔果斯摩山、江苏鑫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鑫田”)于2019年12月30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1400万元豁免债务由江苏鑫田承担。

对此,关注函要求索菱股份说明上述诉讼涉及的债务转让、担保事项是否与公司和霍尔果斯摩山在2019年12月30达成的债务豁免构成“一揽子”安排,结合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商业合理性、程序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抽屉协议”或其他交易安排等方面。索菱股份称:协助索菱股份解决债务危机,促成司法重整,避免退市,符合各方利益。除上述《债务处置协议》《债权转让协议》《保证合同》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抽屉协议”或其他交易安排。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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