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昂第三次发布风险提示 或面临投资者索赔

7月24日盘后,*ST交昂(600530)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截至目前,公司还未确认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因*ST交昂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此前,*ST交昂已于2023年7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针对上述事宜,7月21日,上交所对*ST交昂和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嵇霖、董事兼副总裁唐道清等人予以公开谴责。同时,上交所对公司时任监事付昌年、夏玲燕予以监管警示。

除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外,上交所还查明,2023年4月27日,*ST交昂时任董事嵇敏通过其个人微信发布,公司向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寄送《解除相关业务约定书的通知》的重要信息,但上述事项于4月28日晚间才对外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3年5月12日,*ST交昂已因未按时披露年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公告披露日,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3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ST交昂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有向公司索赔的权利。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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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