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 律师提示:诉讼时效不足40天

7月22日,雅本化学(300261)发布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其中涉及“重大环保问题之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和“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事项。

雅本化学在公告中称,本次更正不涉及公司财务报表变更,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此外,据此前公告可知,部分投资者以雅本化学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4月29日,公司收到送达的全部一审判决书共计35份(部分案件合并判决),法院判决公司需承担赔偿损失、案件受理费等合计金额为259.3万元(不包括案件受理费)。

这些投资者索赔案件源于雅本化学2020年9月9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新冠疫情期间,雅本化学披露的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存在误导性陈述。雅本化学的信息披露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涉及达卢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的实际情况,夸大了公司该业务的收入、产量、销量和市场地位,具有较大误导性。

鉴于雅本化学索赔案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凡于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3月15日间买入雅本化学股票,且在2020年3月15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

刘鹏律师提示,该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3年9月4日,考虑到投资者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注意诉讼时效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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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