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控科技立案调查期间原实控人减持领监管函 律师:索赔诉讼正在征集中

刚摘星脱帽不久,安控科技(300370)原实控人股东俞凌又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指其在公司被立案调查期间减持股份,而就在一个多月前,安控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此前年报的虚假记载作出处罚。对此,公司2022年年报已发出提醒,表示因上述被行政处罚事项,公司可能存在被起诉索赔的风险。

2023年3月22日,安控科技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超过1%及减持完成的公告》显示,公司原实控人,目前第三大股东俞凌所持的1875万股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12日被司法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1.19%,拍卖金额为4620.63万元。上述减持行为发生在公司被立案调查期间。因股票买卖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俞凌被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而安控科技此前被认定2019年年报未按规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控科技全资子公司杭州青鸟应收账款余额中应收慈溪金轮梵石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金轮”)金额为540.58万元、应收深圳市标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标盛”)金额为1080.97万元。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时,慈溪金轮、深圳标盛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当年未回款或回款较少,安控科技仅按照账龄分别计提坏账损失73.69万元、308.91万元。另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商誉账面价值2.77亿元。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时,未聘请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组进行评估,未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未按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为此被认定为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被处以罚款200万元。

另外在对深交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安控科技称:“2022年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已获得受理,重整方案已获得批准并实施完毕,另外公司低效资产已得到处置。2022年6月9日创益产投、深圳高新投及俞凌同意单方面、不可撤销地豁免四川安控的债务合计约为5.06亿元,2022年12月8日创益产投、深圳高新投及纾困基金受让的4.37亿股,补充资金7.37亿元,同时,随着重整计划的实施,四川安控债务规模减少,上述事项为公司补充了现金流,缓解了资金压力和财务风险,公司净资产由负转正。破产重整措施已落到实处并执行完毕,四川安控持续经营风险得以有效化解,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对公司持续经营保留意见的事项已消除,未发现可能对公司2022年度以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对此,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骆意律师解释称,凡2020年5月29日至2021年4月22日期间买入安控科技,且在2021年4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安控科技控股二级子公司北京安控油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安控油气”)存在未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申请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行为被处罚。根据处罚信息,安控油气2022年10月28日申请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时,提交的“四季苑2#南E地块(万科•翡翠长安)建筑智能化工程”、“曹家庄C地块(万光山海城)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和“孔家滩旧村改造项目(万科•翡翠大道)智能化系统项目”工程业绩材料为虚假业绩材料。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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