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信披违规遭罚450万元 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8月1日晚,扬子新材(002652)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证监会根据扬子新材的违法事实及相关规定,拟决定对扬子新材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以450万元罚款;对胡卫林、王功虎、秦玮、孙哲峰、鲍俊五名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0万元、50万元、50万元、15万元、15万元罚款,合计被罚金额超过千万元。

2022年12月29日,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后经证监会调查,扬子新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一)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涉及2018-2019年年报;(二)关联采购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涉及2020年年报;二、扬子新材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2020年报。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骆意律师表示,根据处罚预告,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2019年4月29日至2022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扬子新材股票,且在2022年12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帮助受损投资者挽损。

此外,扬子新材8月10日晚间公告副总经理洛涛、财务总监石福明均辞任现职。

实习生 李雪 记者 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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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enm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