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山部分索赔案已进入二审阶段 投资者在诉讼时效内仍可索赔

据公开消息,*ST天山(300313)索赔案已有部分投资者获一审胜诉。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目前该部分案件正在二审中,二审结束后法院将加快平行案件审理速度,进一步降低了后续投资者的诉讼风险。

2021年4月8日,*ST天山收到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ST天山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天山生物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由此,投资者以*ST天山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法院提起了索赔诉讼。

刘鹏律师表示,目前该案仍在诉讼时效中,凡是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买入*ST天山股票,并在2019年1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律师将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目前公司因2022年审计报告带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表述,且2022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为7207.77万元,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7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天山”变更为“*ST天山”。若公司2023年年报仍然触及净利润加营业收入的组合指标、净资产指标和审计意见类型指标中任一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ST天山在此前公告中表示,公司受大象广告合同诈骗案件影响,金融机构大幅抽贷,经营资金严重短缺,为大象广告融资担保被迫代偿,使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受到影响。8月15日,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上向*ST天山提问,“公司与大象广告的民事二审官司进展如何?”在回复中,*ST天山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判决,请持续关注公司对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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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