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资源索赔案仍在诉讼时效内 已有投资者获终审胜诉

中润资源(000506)日前发布《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称,以其持有的淄博置业100%股权、济南兴瑞100%股权,与马维钛业持有的新金公司51%股权进行置换。同时,中润资源对马维钛业所承接的3757.72万元债务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债务的所有权利义务均转移至马维钛业。

7月14日盘后,中润资源披露,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预计2023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亏损6800万元至8500万元,同比由盈转亏。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司的有息负债形成的财务费用较高。公司子公司斐济瓦图科拉金矿技术改造仍在进行中,产量未达预期,同时黄金生产成本中占比最大的燃油仍处于较高价格水平,采购成本居高不下,导致本期亏损。

此外,中润资源近期还披露,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汇成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9.02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公告中,公司表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除上述事项外,中润资源面临投资者索赔诉讼同样也备受市场关注。据悉,部分中润资源索赔案件已有二审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投资者二审胜诉,上市公司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该案件二审判决结果为后续受损投资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提供了有利的保障。于2016年7月13日至2018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中润资源股票,并在2018年4月26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在诉讼时效内,律师将继续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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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